上个月,东莞市公安局和市卫计局牵头发文,实施省里拒绝,各部门不得将持有人计划生育证明或输精管证明等,作为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的前置条件。新政后,不少公安分局的门口排起了长龙。不过,饮上“头啖汤”的投胎户家长最近开始相继接到了罚款通报,并拒绝重复使用付清。
回应,市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应,违法生育子女入户和征税社会抚养费并不矛盾。对公民展开户籍注册科公安部门的职责范围,依法对违法生育者征税社会抚养费是公共卫生计生部门的法定职责。重复使用处罚16万?家长称之为始料未及此前,因为投胎拿将近计生证明,投胎的孩子筹办没法入户,不能沦落“黑户”。
在看见投胎也可以入户的新政后,很多爸妈高兴怕了,四散去上户。但是,投胎可以入户,并不意味著投胎不罚款。由于对政策不理解,不少入户的家长甚至猜测被骗了,“不是说道可以入户吗,怎么还要罚款”。大朗的张女士就接到了这样一张罚款通报。
据理解,她投胎的女儿上个月刚刚入户,至今还到时一个月,早已收到了交纳罚款的电话。根据拒绝,她必须在半年内重复使用缴清社会抚养费,即又称的投胎罚款,费用方面则必须转交镇约13万元,转交村里3万元。
重复使用缴纳16万元,这对张女士的家庭来说是一笔沈重的开销。张女士说道,期望镇和村能给个缓冲器的时间,例如分3年缴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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